【湖南大學公告】2019年湖南大學研究生網上申請續住通知
作者:在職研究生信息查詢網 來源:在職研究生信息查詢網 上傳時間:2019-08-02
本文關鍵詞:【湖南大學公告】2019年湖南大學研究生網上申請續住通知
各位研究生同學:
根據《湖南大學學生宿舍管理辦法》和《湖南大學研究生住宿申請管理辦法》文件精神,我校實行研究生住宿申請制度。2019-2020學年內需要學校安排住宿的同學,請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相關網站申請住宿,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住宿申請
(一)提交續住申請,選擇續住時間
1.現住校碩士、博士研究生(不含德智留學生公寓的男博士)
凡有續住需求的同學,請于7月1日9:00—7月5日17:00期間,登錄“湖南大學學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統”( http://xgxt.hnu.edu.cn),登錄用戶名和密碼為個人門戶賬號和密碼。進入系統后,依次點擊:公寓管理→宿舍異動→宿舍異動申請→床位續訂→根據自己的需要選擇續住時間(3個月、5個月、1學年),提交續住申請。
溫馨提示:原住南17舍、天馬3區9-10棟和望麓橋學生公寓回遷的研究生同學,為了便于搬遷安排,學院前期已進行了續住意向摸底統計。由于住宿費繳費需要,這部分同學,也需要登錄系統,根據自己的需要選擇續住時間(3個月、5個月、1學年),提交續住申請。
2. 現住德智留學生公寓的男博士
凡有續住需求的同學,請于7月1日9:00—7月5日17:00期間,向學院提出書面申請,確定續住時間(3個月、5個月、1學年)。學院7月8日17:00前將《德智留學生公寓男博士學生續住意向匯總表》(附表1)發園區服務中心盧華老師辦公郵箱。
溫馨提示:因留學生中心今年擴招,現住男博士8月21-22日將全部退出德智留學生公寓,回遷南17舍。未辦理續住登記的同學,學校將不予安排回遷住宿房源。
3.現不住校研究生
有住宿需求的現不住校研究生,不在本次申請范圍之內。新生報到開學一周后,可自行到天馬園區事務大廳提交書面申請(需學院主管領導同意并簽字、蓋學院公章),學校根據房源情況再予以安排。
溫馨提示:
1.各位同學如發現系統內個人住宿信息有誤,請于7月1日9:00—7月5日17:00期間,到樓棟宿管老師處,在《住宿信息修改及補登記表》上進行個人住宿信息更正。
原住南17舍、天馬3區9-10棟、望麓橋學生公寓的研究生同學,因近期住宿調整還未完成,系統內的個人住宿信息顯示的還是原床位。這部分同學不需要到樓棟宿管老師處更正信息,直接在系統續訂原床位,等調整到位后,學校將統一更新這部分同學的住宿信息。
2.根據《湖南省學校學生公寓價格管理辦法》(湘發改價費〔2017〕915號)第八條規定:“學生因故中途轉學、退學的,應適當清退住宿費用。大中專院校一個學年按10個月計算,學生在校時間未滿3個月的,應按7個月清退學生費用,超過3個月未滿5個月的,按5個月清退費用,超過5個月的不清退費用。”請同學們按照個人實際住宿需求申請續住時間。
(二)學校審核
7月6日—9日期間,學校依據宿舍房源、學生申請時間先后、住宿需求程度和在宿舍的表現等,對提交住宿申請的研究生進行入住資格審核和綜合評定,具體原則為:
1.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分類審核;
2.同批同類學生按提交申請的時間先后審核;
3.根據《湖南大學研究生住宿申請管理辦法》第二條 “本辦法適用具有湖南大學學籍的在職考研在校研究生”,第四條 “學校原則上不接受超出學制研究生的住宿申請”等規定,不接受非在職考研、非在籍學生和超出學制研究生的住宿申請。
(三)查詢審核結果
1.住德智留學生公寓的男博士同學,7月10日可到學院查詢續住審核結果。
其他同學,請于7月10日9:00后登錄“湖南大學學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統” ( http://xgxt.hnu.edu.cn),依次點擊:公寓管理→宿舍異動→宿舍異動申請,查詢學校審核結果。
2.續住同學,原則上安排原床位。園區服務中心可根據房源實際情況,在樓棟內進行零散床位整合,請同學們支持配合。
3.原住南17舍、天馬3區9-10棟、望麓橋學生公寓、德智留學生公寓的研究生同學,因搬遷調整,將不再安排原床位,學校將根據“學院年級專業相對集中”的原則進行統籌安排。請這部分同學,密切關注學院相關通知。
4.南校區2018級碩博連讀同學,目前都住原碩士樓棟,為方便同學們的學習和生活,等南校17舍(男博士樓棟)和老留學生公寓(女博士樓棟)房源出來后,將對這部分同學開放。愿意調整到這些樓棟的同學,請于7月1日9:00—7月5日17:00期間,向學院提出書面申請。學院7月8日17:00前將《南校區2018級碩博連讀已住校學生續住意向匯總表》(附表2)發園區服務中心盧華老師辦公郵箱。
學校將根據學院申請調整的人數,劃分相應樓棟的床位數給學院,由學院分配具體房間。申請到博士床位的同學,請于8月21-22日期間,退出原宿舍(搬離學生寢室—宿管老師驗房—結清相關費用—退還宿舍鑰匙并在《宿舍異動登記本》簽名確認),搬入南校區博士床位。(特別說明:這部分同學的原碩士床位,8月24日將入住碩士新生。)如有學生不在校,由學院指派專人(攜帶學生證和學院簽字蓋章的委托書),代為搬運行李、辦理退宿和入住手續,確保按照既定方案按時完成調整工作。
二、繳納費用
續住申請審核通過的同學,請按照自己申請的住宿時間和相應住宿收費標準,于7月10—15日17:00前將住宿費存入學費繳費卡,住宿費原則上不能緩繳。未按時繳納住宿費的同學,將被納入學校財務欠費名單,并影響本人的畢業審核。
三、注意事項
1.為便于新生住宿安排和假期宿舍維修事宜,逾期未申請、申請未通過的同學,請于7月12日17:00前辦理退宿手續(搬離學生宿舍—結清相關費用—宿舍管理老師驗房—退還宿舍鑰匙并在《宿舍異動登記本》簽名確認),開學后需自行解決住宿。
未按時辦理退宿手續的同學(如:未騰空床位、未退鑰匙等情況),將被視為有實際住宿需求,將追繳其3個月住宿費用。
2.已申請續住同學,如需取消續住申請或修改續住時間,可在7月1日9:00—7月5日17:00期間,登錄“湖南大學學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統” ( http://xgxt.hnu.edu.cn),自行修改或取消。(現住德智留學生公寓的同學,7月1日9:00—7月5日17:00期間,可到學院申請修改或取消。)
3.住宿申請經審核通過后,即被視為占用下學年床位。根據《湖南省學校學生公寓價格管理辦法》(湘發改價費〔2017〕915號)第八條規定:“學生因故中途轉學、退學的,應適當清退住宿費用。大中專院校一個學年按10個月計算,學生在校時間未滿3個月的,應按7個月清退學生費用,超過3個月未滿5個月的,按5個月清退費用,超過5個月的不清退費用。大中專學校學生按學校規定離校實習,實習時間滿一個學期且未占用床位的,學校應退還相應的住宿費。” 7月10日起,其它事由原則上不得申請退還住宿費。
4.已入住學生如因學習需要等原因申請調整床位的,新生開學一周后,由學生本人提交調整床位的書面申請(需學院主管領導同意并簽字、蓋學院公章)到天馬園區事務大廳,經審批同意并辦理調整手續后方可調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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